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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钢触犯澳《公司法》 购澳矿企铩羽

  • 作者:不详  来源:  日期:2008-4-11 16:00:49
  • 作者:陈姗姗 发布时间:2008-04-03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首钢对澳大利亚吉布森山铁矿公司的收购暂告失败 本报摄影记者/王晓东

    一个是违反了澳大利亚的并购法规和《公司法》,一个是遭到了被收购公司的反抗,在国内钢铁和贸易行业占有领先地位的首钢集团和中钢集团最近在收购澳大利亚矿山企业的过程中都遇到了重重阻力。

    首钢收购违规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沉默后,首钢集团在香港的上市子公司首长国际(0697.HK)终于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收到澳大利亚收购评审小组的通知,首长国际对澳矿吉布森山铁矿公司(Mount Gibson Iron Limited)的收购属于不可接受情况。这意味着首钢对吉布森山铁矿公司的收购暂告失败。

    今年2月,首长国际曾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以每股2.6澳元,总计约2亿澳元(约合13.79亿港元),从俄罗斯亿万富翁乌斯马诺夫(Alisher Usmanov)的Gazmetall 控股有限公司手中收购了后者所持有的吉布森山铁矿公司9.74%股份。

    而根据之后澳大利亚收购委员会(Takeover Panel)的裁定,首长国际与首钢旗下另一家企业亚太资源(Apac Resources)属于“关联”企业,亚太资源已经持有吉布森山铁矿公司20.2%的股份,而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Shougang Hong Kong)又持有亚太资源超过15%的股份。因此,两家关联企业实际共同拥有吉布森山铁矿公司近40%的股份。

    因此,澳大利亚收购委员会做出“无法接受情况声明”,认为首长国际收购计划有违澳大利亚收购法,即一旦某个投资者持有目标公司超过19.9%的股份,必须展开全面收购。收购委员会还认为,此次收购触犯了澳大利亚的公司法。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根据相关程序,首长国际可以申请对此次判决进行复审,但目前公司并未透露是否要进行上诉。

    中钢敌意收购遭抵制

    在首钢并购澳大利亚矿企暂时遇阻的同时,中钢集团对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Midwest Corp.)发出每股5.60澳元(共计12亿澳元)的“敌意收购”要约也遭到对方公司方面的抵制。

    3月31日,中钢集团向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正式提交了收购说明书,重申了此前以5.60澳元/股全现金收购中西部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

    然而,中西部公司对这一价格并不满意,公司致信各股东,董事会仍然希望股东不要轻易行动,因为目前的报价不能完全反映出中西部公司五个铁矿项目的全部价值,董事会会选择合适机会来决定是否接受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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