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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华强要约收购或无悬念

  • 作者:不详  来源:  日期:2007-5-5 22:30:12
  • 记者 陈劲 深圳报道

    自深圳华强(000062)于2006年2月10日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以来,已经过去三个工作日。深交所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尚未有流通股东提出要约申请。昨日,深圳华强报收于5.08元,较要约收购价3.81元/股高出1.27元。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深圳华强的要约收购应无多大悬念,除非在要约期限内出现股市暴跌,否则不会有很多流通股东接受3.81元/股的要约价格。

    上述人士表示,判断一家公司的要约收购是否应该接受,首先要看新实际控制人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动机不良,那么投资者应该尽早回避。从深圳华强的情况来看,实际上是公司的MBO已经成为现实。2003年9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广东省财政厅根据《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方案》,与华强集团员工出资组建的员工持股公司深圳华强合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强合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出让股权的方式实现华强集团整体改制。按照该协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华强合丰转让了华强集团45%国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9134.88万元。此外,上述协议还将合计46%的华强集团股权转让给了华强集团10位自然人,因此该协议总共涉及华强集团91%的国有股权的转让和性质变更。由于华强集团持有深圳华强52.5%股权,是该公司最大的非流通股股东,上述股权转让触发了要约收购条款。

    “公司实施MBO以后,管理层和公司的利益趋于一致,应该可以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蒋传宁认为,以前国有股东与公司管理层的利益不一致,管理层亦会通过各种方式攫取利益。

    不过他同时指出,投资者也不能对深圳华强的业绩表现抱有过高的期望。主要是由于公司的业务有点散、杂,感觉核心竞争力不够强。据悉,公司的主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信息系统集成、高科技娱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家电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自有物业开发管理等。

    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如果大家都是理性的,出现大规模要约收购的可能性不大。她说,即使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表示悲观,亦可通过二级市场抛售,并无需接受要约,因为二级市场的价格要高于要约收购价,流通股东的权利没有受到任何限制,要约只是华强集团的一个承诺。

    该人士同时强调,目前公司的基本面很正常。公司2005年三季报显示,每股收益0.1146元,每股净资产4.5495元,主营收入同比增长74.45%,净利润同比增长-9.80%,净资产收益率2.52%。

    她还表示,目前公司下一步面临的主要工作是尽快启动股改,时间也较为紧迫。华强集团此前承诺,要约收购与深圳华强股权分置改革组合运作,收购人将在90天内联合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提出对深圳华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改方案。“目前股改方案正在讨论之中,现在都还只是在做准备工作”。对于此前市场传闻深圳华强股改方案将采用权证的说法,她认为这应该是市场人士根据公司的情况所作出的一种猜测。

    在2006年2月13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中,深圳华强建议,流通股股东不予接受《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挂牌交易股票要约条件。

    据悉,在二级市场股价显著高于要约收购价格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建议流通股股东不予接受要约条件,主要是遵照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三十一、二条的规定。该管理办法规定,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应该在发出收购要约后10日内,公告被收购公司的董事报告书,就是否接受收购要约向股东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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