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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简介: 日前,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引发了市场对上市公司潜在业绩波动的热烈讨论。不过,从证券投资角度看,仅仅讨论企业会计利润的波动是远远不够的。本版今日刊登的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的研究报告即从股票估值、管理层行为决策的相机调整以及会计政策变更蕴藏的投资机会等视角,多维度地剖析了新准则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公司管理层行为决策将有调整
虽然单纯会计利润的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估值,但是,我们认为新准则中某些会计确认方法的变更会改变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行为及某些投资决策,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价值的改变。
持续注入上市公司优质资产
原《债务重组》准则不允许债务人将债权人的让步确认为重组收益,但在新准则下,债务人将可以确认重组收益。因此,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或面临“ST”的情况下,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保住“壳资源”的考虑,通过债务重组为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新《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也会产生相同效果,大股东可以通过与上市公司以优质资产换劣质资产的方式,来不断向上市公司输送利益。虽然这些非经常性损益不会直接改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但优质资产的注入的确会提高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甚至还有可能令上市公司的成长出现拐点。新准则将提高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热情。
增加对员工的股权激励
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将可以施行股权激励计划,而新的《股份支付》准则也使得上市公司在操作时有规可循。
上市公司施行股权激励计划,将会改变公司人力成本的支付方式,从而改变公司现金流的流转。但上市公司对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很难判断。上市公司很可能因为施行股权激励后,得以确保珍贵的人力资源,从而在竞争中取胜;但也很可能给予员工过度的激励,从而令公司价值受损。
调整无形资产满足融资规定
前期证券市场流传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草案)》(未正式发布,下文简称为《草案》)规定企业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但允许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用益物权。新《无形资产》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再限于直线法,并且对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因此,企业可能会通过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或方法来规避草案的限制。
由于在《草案》中,在计算公司盈利时对非经常性损益做出了限制,因此,企业不大可能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来满足《草案》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要求。
可能采用新的盈余管理手段
会计准则的修改本身不能完全消除企业的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的目的是使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并且对决策更加有用。因此,新会计准则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且给予了公司更大的自主权来根据对公司经济预期的改变调整会计政策。但是我们担心,针对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可能会以新的盈余管理手段来应对。
我们以新《固定资产》准则的规定为例。新《固定资产》准则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及预计净残值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当使用寿命预计数及预计净残值与原先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虽然新准则仍然要求企业只有在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时,才能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但是,由于固定资产的金额都比较大,企业只需通过对折旧年限的调整,就可以对业绩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控。而且,在新准则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的改变都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用追溯调整。对于这些问题投资者应当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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